我的地大!  - 地大北京BBS

 找回密码
 申请帐号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3445|回复: 3

给孩子作业签字难住家长 老师:家长应配合学校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2-15 11:18: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文化报讯(记者  李猛)  长春市民李女士最近为儿子作业签字的事情烦恼不已。儿子上小学五年级,起初,她就签上名字,可儿子埋怨她没多写点批语而未得到小红花。后来她除了写名,还多写个“阅”字。结果老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说:“家长是国家领导人吗,还‘阅’。”
  李女士问其他家长,他们也不知道究竟该签什么内容。有的家长还认为,老师让家长在作业上签字,是推卸自己的责任。 记者调查发现,家长对签字的看法并不一致。   
  反对:签字流于形式
  “我的签名现在练得老漂亮了……”吴先生给孩子签作业快5年了,特意练过字,但对作业内容他一般不看,签字就是流于形式。
  从孩子上一年级开始,刘女士每天要协助孩子完成作业,然后签名。她说,家长也要为孩子的学习操心,但老师不能把自己的责任全推给家长。这种签名容易让孩子产生惰性。而家长长期为孩子把作业关,不仅耽搁了自己的时间,也使孩子养成了依赖别人的习惯。
  有的家长说,起初孩子作业不认真,他们会写上“不认真”的字样,但因此孩子得不到老师表扬,总和家长闹别扭。为了让孩子高兴,即使孩子不认真完成作业,家长也不会写在上面,但这种弄虚作假会对孩子的成长不利。
  支持:可以与老师沟通
  家长朱女士则认为,要求家长在作业上签字是为了更好地督促、教育孩子,家长应该积极配合老师,这是家长和老师互相沟通的重要途径。
  家长孙女士说,她签字原则以鼓励、肯定为主,对发现的不足提出如何改进。一般她遇到孩子数学题作业会签上:“独立完成”或“某道题不会”的字样,让老师及时了解孩子的学习情况。
  老师:家长应配合学校教育
  长春市安民小学二年级班主任李*河*老*蟹*师说,给作业签字是家长配合学校教育最有效的方式,拿她班级的学生来说,签字分 课前预习签字和作业完成情况签字两种,低年级学生的自觉性差,有抄袭或偷懒情况发生,通过家长监督可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再比如,寒暑假作业,有的同学放假没几天就全做完了,然后同学之间互相抄,失去寒暑假作业的意义了,所以也是需要家长协助学校进行督促的。
  像李女士说的家长签“阅”字被老师取笑,这只是个别老师的现象。李*河*老*蟹*师同事的孩子是初中生,每次考试试卷学校要求家长写50字的评卷,这对教语文的同事来说都很为难,何况其他家长了。
  李*河*老*蟹*师认为,家长不必为签字烦恼,除了签名外,有很多内容可写。比如:今天孩子字写得很工整、今天孩子的数学题做得很快等等,家长可以根据孩子每天做作业的情况来签字,有助于老师了解学生在家里的表现,这是好事,并不是老师在推卸责任,希望家长积极配合。
  看法:签字能与学生沟通
  长春二实验中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矫颖老师表示,家长签字也是教育方式的一种。孩子从幼儿园过渡到小学,还没有做作业的习惯,有时候会忘,家长在作业上签字,就是督促孩子养成做作业的习惯。
  家长签字还能检查学生学习效果、鼓励学生。最重要的是签字具有与学生沟通的功能。高年级学生不需要家长监督做作业,但由于反叛期到来,不愿跟家长交流,甚至躲避,作业签名也成了家长了解孩子成长的一个途径。
  相关链接
  上海市静安小学取消作业家长签字
  去年1月份,上海市静安小学在全校做了一份“家长对学生作业辅导的调查研究”。调查显示,大部分家长对学生作业太过负责,不仅会检查孩子的书写,甚至矫正作业的正误。学校里出现了作业全优、课堂表现不佳的学生。这些学生的作业往往在家长监督下,装扮得很完美,但却失去了暴露学生学业缺陷的功能,不利于老师调整教学方案,作出指导。因此,静安小学喊停了作业家长签字,要求家长减少对学生的作业辅导,让学生自己做作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2-15 11:24:39 | 显示全部楼层
酱油   
         撒了
               所以
                       飘走了
                                 {:soso__15233401654169598987_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2-15 11:41:2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威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2-15 12:24:06 | 显示全部楼层
所谓孩子,怎么才算成长的最优环境,有的说逆境挫折,有的说顺境培养,其实,个人自有机遇,自我把握罢了。放养还是圈养~谁养谁知道,哈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申请帐号

本版积分规则

QQ|联系我们|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0363号|地大北京BBS ( 京ICP备08104328号-16 )

GMT+8, 2024-5-8 06:40 , Processed in 0.047467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