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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土地利用/覆盖现有分类体系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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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1 16: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目前就“土地利用和土地覆盖”术语表达方面尚存在一定的分歧,主要表达方式有“土地利用和土地覆盖”,“土地利用/土地覆盖”,“土地利用/覆盖”,“土地覆盖/土地利用”,“土地利用与土地覆被”,“土地利用/覆被” 等。术语的主要分歧点在于以下两个方面:①“土地覆盖”和“土地覆被”的分歧。分歧的产生主要来自“cover”一词的翻译。在英汉词典中它被翻译成“覆盖”,在国内公开的表达中出现“覆盖”的概率最多,我国传统的相关土地术语同样使用“土地覆盖”一词;②表达方式的分歧。主要差异表现在两者之间的结合方式,常用的有“和”,“与”,“/”,“—”等文字和符号,这几种表达方式在含义上差别不大,但从内容的表达、出现的概率和阅读的角度考虑,使用“土地利用/覆盖”更为合适。在制定标准时应考虑将其规范化。
  总体而言,目前的土地利用和土地覆盖分类体系可分为二类:一类是以土地利用为主的分类体系,是从土地被利用的程度以及人为对它的影响出发来进行分类的,数据的获取多以实际调查为主;另一类是以遥感影像为主要数据源,以了解土地现状及其自然属性为主的分类体系,重点考虑土地覆盖的自然属性,兼顾土地利用的一些特点。主要反映地表植被的真实覆盖情况,对植被注重大类的划分与表示,突出其现势性,为各专业领域的再开发提供条件。
  以上二类分类体系都不能满足以遥感为主要数据源的 LUCC 研究对分类的需要,不能科学地体现土地利用和土地覆盖的双重关系,仅根据现有的分类体系进行土地利用/覆盖变化研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一是针对某种需要制定的土地利用和土地覆盖分类体系,难以将其转换成适应全国统一综合的土地利用分类体系;二是土地利用/覆盖分类体系过分地依赖特定遥感数据源,造成土地覆盖分类体系的通用性不强。例如,湿地在土地分类系统未单独列出,而随着近年来环境问题的突出,其重要性也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可以说,现有的土地分类基础还是主要反映土地利用的状况。
  目前利用遥感技术从全国到区域和不同行业的 LUCC 研究时,参考的分类体系各不一致,并结合多种因素确定。国际和国内目前尚无制定土地利用/覆盖的分类体系,利用遥感技术的就更没有标准。目前我国亟需相应的标准来指导规范土地利用和土地覆盖数据的获取,以实现全国范围内数据的统一性和可靠性。教程来源地理国情监测云平台,学习ArcGIS和需要生态遥感相关数据请参考本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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