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地大!  - 地大北京BBS

 找回密码
 申请帐号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860|回复: 0

北地风情BBS管理办法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6-26 13:58: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北地风情BBS管理办法
北地风情BBS是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校方BBS。为了促进北地风情BBS的发展,确保《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条款得到有力执行,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栏目设置
BBS栏目由BBS管理员根据需要拟定,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施。栏目设置对象应面向校内师生员工,内容以学习生活和信息交流为中心。

第二条 人员配置和职责
北地风情BBS站设站长1名,助理站务3名,版主若干名。每个BBS栏目不得少于一个专职版主,版主由站长任命,并实行版主责任制。具体职责如下:

(1)站长的职责
精通BBS业务知识,负责本站程序修改、系统规划、系统公告等工作;
负责栏目的规划和具体实施;
版主的确认和任命;
特殊问题备案,上报学校上级主管领导。

(2)助理站务的职责
熟悉BBS业务知识,协助站长做好本站系统规划、站际交流、版面设置等,负责本站帐号审核、问题解答和争端调解等工作;
负责BBS站所有栏目的组织、调整、内容审核;
监督和协助各版版主开展工作;
负责BBS相关的具体事务的执行
特殊问题备案,上报本站站长。

(3)版主的职责
负责版面内日常维护、内容审核和管理。删除任何反动、色情、宣扬暴力或与国务院《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要求不符的文章;
特殊问题备案,上报助理站务。

第三条 版主申请
(1)申请版主的用户需向站长提交申请资料(该资料的填写格式可从“Apply”版上载区获得);
(2)站长进行审核,并将在3 日内对该用户的申请结果给予答复;
(3) 对通过申请版主的用户,站长将为其开通相应权限;
(4)对于以下申请者,站长将不批准其成为版主:
申请者为新用户,尚未能证明对北地风情BBS有足够的了解;
申请者曾在北地风情BBS站上有不良记录;
申请者由于个人能力等因素尚不达到版主资格。

第四条 用户注册
北地风情BBS从2005年4月5日开始实行用户实名注册制度。实名注册是提醒大家负责任的一个意识,提醒自己的言论要对社会负责。用户应严格按照以下规定进行注册:
(1)申请账号规定
不得使用带有影射性或易引起误会的注册名,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每个注册会员只允许申请一个ID;
超过90天不登录BBS的ID将被清除。
(2) 申请账号手续
用户首先在BBS首页上注册,填写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电话);一周内持有效证件(学生证或工作证、身份证)到地调楼322#办理身份确认手续。用户必须经过身份确认才能发帖。

第五条 用户发贴
禁止发布包含以下内容的帖子:
(1)商业广告信息、进行人身攻击、不文明语言、色情挑逗和非法成人话题等;
(2)在多个版面重复发帖;
(3)发布与版面主题不一致的帖子;
(4)版聊(纯粹聊天性质的回帖)。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用户帖子均将被删除,严重者将被封账号。

第六条 技术措施
(1)对用户发帖系统默认保存半年,不做MARK标记的帖子逾期由系统自动删除;
(2)IP地址过滤策略。BBS认可的校内IP地址范围为:202.204.96.1-202.204.111.253,及219.225.31.1-219.225.63.253。只允许校内IP发帖子,校外IP禁止发帖子。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004-9-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申请帐号

本版积分规则

QQ|联系我们|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0363号|地大北京BBS ( 京ICP备08104328号-16 )

GMT+8, 2024-5-5 19:45 , Processed in 0.038486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