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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和土地覆盖术语及分类体系的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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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8 16:03: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 土地利用和土地覆盖”术语的标准化
  土地利用和土地覆盖是土地资源社会和自然属性的双重体现,它们是相互为因,相互为果,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影响。土地利用导致土地覆盖的变化,土地覆盖的变化又影响土地利用,土地的覆盖状况是土地利用程度的体现,同时土地利用程度又是土地覆盖现状的一种反映。
  “九五”期间,中国科学院等科研部门已开始利用有关遥感数据进行我国土地利用和土地覆盖的研究。但目前就“土地利用和土地覆盖”术语方面尚存在一定的分歧,这一点从相关期刊的论文就可以看出来:有的论文中应用的是“土地利用和土地覆盖”,有的则是“土地利用/土地覆盖”,还有的是“土地利用与土地覆被”、“土地利用/土地覆被”等等。从这些术语可以看出,主要分歧点在于以下两个方面:
  1) “土地覆盖”和“土地覆被”的分歧 这一分歧的产生来自对“land cover”的理解。从“land cover”的本义以及根据我国传统的相关土地术语,笔者认为“土地覆盖”更为合适和确切一些。
  2) 表述方式的分歧 表述方式的差异表现在是“土地利用和土地覆盖”、或“土地利用与土地覆盖”、或“土地利用/土地覆盖”。这几种表述方式在含义上讲应该是相差无几的,但从科学术语标准化的角度考虑,还是应形成统一的、规范化的术语。
  2. 土地利用和土地覆盖分类体系的标准化
  我国地域辽阔,土地资源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空间差异显著,进行土地利用和土地覆盖的变化研究是实现我国国土资源走可持续发展化道路的必要条件。显然,土地利用和土地覆盖的分类是研究土地利用和土地覆盖变化并建立土地利用和土地覆盖变化预测模型的基础。但目前,我国还未能建立土地利用和土地覆盖的分类体系。
  2.1. 国外有关的土地利用和土地覆盖分类体系
  美国的 Anderson 二级分类体系(Anderson level II classification,见表 1)是针对应用遥感数据对土地利用和土地覆盖所进行的分类。美国地质调查局(USGS)生产的土地利用和土地覆盖数字线划图以及美国于 1995 年开始进行的国家土地覆盖特征项目所采用的分类体系都是以 Anderson 二级分类体系为基础而演变来的。
表 1 美国 Anderson 二级分类体系

表1.jpg
表 2 全球土地覆盖数据库土地覆盖分类体系
表2.jpg
  地球卫星公司(Earth Satellite Corporation)与 1997 年开始启动利用 TM 影像建立全球土地覆盖数据库项目,该项目采用的土地覆盖分类体系见表 2。
  美国的 Anderson 二级分类体系和全球土地覆盖数据库土地覆盖分类体系都是以遥感影像为基础资料。因此,这两个分类体系对进行我国土地利用和土地覆盖的研究有较好的借鉴作用。
  2.2. 我国现有的土地分类体系
  目前,我国实行的土地分类体系是 2001 年 1 月 1 日起在全国试行的《土地分类》。该土地分类是国土资源部以原有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和《城镇土地分类及含义》为基础,修改、归并形成城乡统一的全国土地分类体系。该土地分类采用三级分类体系,一级类设 3 个,二级类设 15个,三级地类设 7l 个。具体见表 1:
表 3 土地分类
表3.jpg
  该土地分类体系以原有的两个土地分类为基础,这样可以在原有土地调查成果的基础上,进行城乡土地统一分类,汇总出全国城乡统一的土地数据成果和其他调查成果,有利于全国城乡土地的统一管理和调查成果的扩大应用。
  2.3. 现有的土地分类在研究土地利用和土地覆盖方面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我国现有的土地分类是以 1984 年发布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和 1989 年 9 月发布的《城镇地籍调查规程》为基础,修改、归并形成的。而这两个规程主要是为土地调查服务的,其主要目的是查清我国土地的数量、质量、分布、利用和权属状况。同时,这一土地分类也体现了我国传统土地科技的发展主要侧重于土地数量变化的调查、监测及其在此基础上的评价、规划和合理利用的研究。随着世界土地资源管理已经从数量管理和质量管理向生态管理方向发展,我国土地科学的研究也逐步转向进行对土地生态系统的研究,以研究土地质量的发生、发展规律,并在此基础上,以土地生态系统的能量流和物质循环研究为核心,以建立高效的、合理的、可持续的土地利用系统为目标。而土地利用和土地覆盖则是土地生态系统最直接的体现。
  进行土地利用和土地覆盖的研究,必须通过科学合理的土地利用和土地覆盖分类及实例研究以建立土地利用和土地覆盖变化模型。目前,我国尚未建立土地利用和土地覆盖分类体系,仅根据现有的土地分类进行土地利用和土地覆盖的研究,其局限性是显而易见的,如:该分类体系不能科学地体现土地利用和土地覆盖的双重关系。例如像高尔夫球场,从土地利用的角度来讲,它是娱乐用地,按照目前的土地分类它应属于建设用地中的公共建筑用地;但从土地覆盖的角度来讲,它的土地覆盖应是草地。可以说,现有的土地分类基础还是主要反映土地利用的状况。再有就是如“湿地”作为土地生态系统中一个重要的土地类型,随着近年来环境问题的突出,其重要性也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而在我国以往的各个土地分类系统中均未单独列出。因此,如何在现有的土地分类基础上合理地进行土地利用和土地覆盖的分类,是进行我国土地利用和土地覆盖研究的关键所在。
  本文摘自《我国土地利用和土地覆盖的若干标准化问题探讨》更多文献及空间地理信息数据请咨询地理国情监测云平台,电话:010-84896208转898,QQ:863548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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