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删帖规则
以下行为一律删帖并禁言:1.期刊征稿,代发论文,代写论文,招聘代写论文,那怕是正规刊物。所有和期刊、会议论文相关的都受到本论坛排斥。
2.违法信息,如卖淫服务、出售非法物品。
3.辱骂他人
以下行为一律删帖:
4.重复发贴,即使在不同板块。
5.可以合并的信息有意分帖子发布的,如某公司招聘,短时间内每个岗位发一次,有广告嫌疑。
以下行为很可能删帖:
6.未按指定板块发帖。
7.出现有争议的内容,如涉及有损国家、学校以及个人名誉。
待补充。
ok 居然那么久了都没订删帖条例;P 支持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发广告其实也可以,先赞助bbs几刀切糕再说{:soso_e113:}我是认真的 行之 发表于 2012-12-5 14: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发广告其实也可以,先赞助bbs几刀切糕再说我是认真的
哈哈这个可以有 哇,正式的规则终于出台了~这充分表明了“费总”对BBS极其认真的态度以及对违规内容的打击力度~相信在“费总”的带领下,BBS将在不久的将来实现产业化国际化,并为将来在纳斯达克上市而做准备。 :o 费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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